1.
化学试剂由专人保管,
定期清点,
新进试剂及时登记上帐,
保持试剂库、架、瓶的清洁整齐。
2.
本室试剂不准转借个人,外单位借用试剂需履行手续,按
时归还,毒品试剂须经分院领导批准方可转借。
3.
一般试剂、易燃易爆试剂、挥发性试剂应分库保管,毒品
试剂专人专柜保管,用后登记用量,怕光试剂密闭保管。
4.
化学试剂库应维持通风、干燥、凉爽的良好环境,夏季更
应注意通风、干燥。
5.
化学试剂库内,严禁用火、吸烟、严防剧烈震动,严防漏
水、跑水而浸泡试剂事故的发生。
6.
及时更换试剂的欲损标签,粘牢欲掉标签。无标签又无法
确认的试剂、变质试剂应安全妥善处理掉。
7.
取用试剂,
本着
“先用零散试剂,
再用整瓶试剂”
的原则,
用后的试剂及时归回库房原处原位。
8.
制定试剂需求计划前,应认真清点库存,力争做到试剂不
积压、少损失。对易变质试剂,更应按需领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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